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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守法公民 当文明学生

时间:2016-11-24 10:27:49  来源:基础教育科  作者:

 

做守法公民当文明学生
山东省牟平第一中学   孙忠华
各位老师、同学们:
    大家好!
卢梭曾经说过:“人生而自由,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”。的确,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,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。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,从衣食住行、生老病死,到政治经济、社会生活,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,似乎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“不便”,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,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。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:“没有红灯的制约,便没有绿灯的通畅。” 所以歌德有言,能够带来安定的两种力量便是法律和礼貌!所以我也要说,越自觉越自由。
2014年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,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,对我们来说,这,不仅仅是增加了一个纪念日,更让我们懂得加强法治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性,也营造了学习宪法、尊崇宪法的国家氛围。
一、宪法,离我们并不遥远
宪法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规定社会制度、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。宪法是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是“母法”。其他法律统称“子法”。
听到这里,许多同学认为“宪法”或者“法”距离我们很遥远。是的,法律对于我们大多数同学而言,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,但我却要告诉大家,法,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: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,打碎路灯时;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,甚至偷窃时;当携带管制刀具,伤害他人时;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乘船时;当有人哄卖假药,坑害他人时等等。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?甚至还有更严重的情况,有时候违犯法律者本人竟毫不知情。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令人震惊:近年来,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%以上。由此可见,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经刻不容缓。
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。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,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,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;一初中生杨某,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,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。事后,他竟还无知的说“是他先说我的,难道我错了吗?”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,只因听父母谈论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赚取了更多的差价,觉得有吸引力,特别刺激,走上了巨额诈骗的道路;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,由于技术欠佳,被一旁的少年冷嘲热讽,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,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,导致该少年当场死亡,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,直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。还有几年前“我爸是李刚”的事件,官二代开车撞人,竟然搬出做局长的老爸,在他的心中,他老爸的权力竟然比法还大!而今年8月份,青岛胶州一中郭某偷改同学常升志愿,现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……
违法犯罪,一定会承担相应的后果。新的《刑法》规定: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,依情节严重程度,法院可以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甚至死刑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明知自己的熟人、朋友、同学在敲诈抢劫,不仅不劝阻,不报告,反而在现场看热闹,甚至认为好玩上去当帮凶。那么,这些旁观甚至出手的人,已经起到了帮助敲诈抢劫的作用,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共同抢劫犯罪。
二、守护住内心的那一扇法律威严之窗
很多未成年人在事发后都说:“我不知道这是犯法,我以为……我只是……”正是这种“我以为”导致了他们行为的苦果。不管他们是真的不懂法还是狡辩,但是都能看到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。我们在为未成年违法犯罪感到惋惜的同时,我们应该好好分析,他们为什么会有这么极端的行为呢?
青少年在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形成的时候,对外界社会的认知更多的是以“我”为主导,对法律的惩戒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,如果不加以正确的引导,很容易失足。还有的时候,不是不懂法,而是对法律忽视,内心抱有一点点侥幸心理。第一次触碰法律底线没有得到立即的惩治,就以为法律是一纸空文,是纸老虎,是庙里的泥菩萨。一旦他们在心里漠视法律的权威,不拉下不法行为车上的“刹车”,必定会跌下悬崖。
这就如,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破了,没有人去修补,隔不久,其它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;一面墙,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清洗掉,很快的,墙上就布满了乱七八糟、不堪入目的东西;一个很干净的地方,人们不好意思丢垃圾,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现之后,很快就会垃圾成堆……这就是犯罪心理学中的破窗效应!在这个效应中,第一扇破窗则往往是事情恶化的起点。
所以,我们每位同学都要紧紧地守护住内心的那一扇法律威严之窗,杜绝第一扇窗被打破,这也正如古人所言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,养成“不为恶”的习惯,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。就像每天早晨要刷牙洗脸一样,这种习惯的培养,实际上是一种心智模式的改善过程。对于守法的习惯,我们也会有一个由陌生到熟悉,从不习惯到习惯,最终熟练运用的深刻体会。意大利哲学家阿奎那说:“习惯具有法律的力量。”守法的习惯,必然会改善我们的心智模式,必然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我们的人生,当“以遵纪守法为荣、以违法乱纪为耻”的荣辱观深深烙进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时候,我们的日常生活、我们的学校、我们生活的社会、国家也必将是一处安谧的桃花源!只有这样,当高中生成长为大学生的时候,那些马加爵案、复旦才子林森浩投毒案、公派留美博士卢刚杀人案等高校刑事案件才会越来越少,当高中生成长为大社会一员的时候,社会犯罪率才会越来越低!
三、树立守法意识,做好当下
当文明学生,做守法公民,接受健康的思想,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,规范自己的言行,监督自己的行为,严格要求自己,使自己健康成长。这既是国家、社会、学校、父母对中学生的要求,更是我们中学生成人、成才、成学、成业的重要前提。因此,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必须树立法律意识,增强法制观念,提高法律素质,简而言之即要做到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
(一)掌握基本法律知识,依法保护自身权益
俗话说: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”,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。是的,我们每天的学习、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,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,如升国旗时,《国旗法》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;在上课、学习方面,《中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就对我们有所要求;在回家过马路时,《道路交通法》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;在扔废品和纸屑时,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爱国卫生条例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;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,《残疾人保护条例》也作了具体规定;在学生上网方面,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都作了明确规定……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。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,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,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《宪法》的内容,遵守《宪法》的各项规定。
总之,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,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,哪些事不可做,我们只有严格守法,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。
(二)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形成广泛的价值认同
“倡导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,倡导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,倡导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”党的十八大从国家、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、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。这三个“倡导”,勾绘出一个国家的价值内核、一个社会的共同理想、亿万国民的精神家园,在全社会激发起强烈的共鸣。
历史证明,一个国家和民族,贫弱落后固然可怕,但更可怕的是精神空虚。失去了理想信仰,内心没有约束,行为没有顾忌,再多的外部要求,也会“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”;丢失了主导价值,没有了明确准则,冲破了道德底线,再丰裕的物质生活,也难免“金玉其外,败絮其中”。
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,只有现在认真学法,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;因为只有懂法,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;只有我们自己守法,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!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,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。
最后,我呼吁。
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吧!
来顶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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